关于“与部分专项基金解除合作”的公告
根据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章程》、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下列专项基金因协议合作期满等原因,现解除合作。
1. 海外教育专项基金
2. 阳光梦想专项基金
3. 健康教育专项基金
即日起,以上专项基金不再属于我会专项基金,不得以我会的名称开展活动,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
2022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