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与部分专项基金解除合作”的公告
根据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章程》、《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下列专项基金因协议到期,现解除合作。
1. 同根同梦专项基金
2. 摩拜公益专项基金
3. 未来基金
4. 励志成长专项基金
5. 名赫熠星公益基金
6. 1教室专项基金
即日起,以上专项基金不再属于我会专项基金,不得以我会的名称开展活动,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!
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
2020年10月26日